省委统战部设10个处级机构:
办公室
负责部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书处理,承担督查和部分信息工作;负责会务、信访、档案、财务、接待、国有资产管理、保卫、保密工作。
研究室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的综合性研究;组织协调统战部门大型调研活动;承担统战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文章的起草。
宣传办公室
负责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统战部门和系统单位的宣传活动;联系并利用各种社会宣传媒介宣传统一战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统战宣传工作;主管内部刊物;了解全省统战报刊情况,进行宏观指导;收集整理统一战线信息。
一处(党派工作处)
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省委及民主党派中有代表性的人物和工作骨干,反映意见和建议;对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做好省委与各民主党派领导的政治协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二处(民族宗教处)
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参与对河北天主教地下势力的综合治理。
三处(联络处)
负责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按照分工联系台湾在野党派及除台湾上层重点人物之外的各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做好台胞、台属有关工作;负责河北海外联谊会的工作;联系、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省委、省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对台和海外统战工作。
四处(干部处)
负责部机关和部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各民主党派省委和省台联、省黄埔军校同学会做好机关干部的调配、考察、任免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省工商联、省社会主义学院做好处级以上干部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设区市党委统战部长;负责部机关和统战系统有关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等手续。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负责党外干部、统战干部培训和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的综合协调、规划、指导,指导省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工作;收集、管理党外人物档案资料。
五处(工商经济处)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省工商联(河北总商会),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智力支边扶贫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负责联系河北中华职业教育社。
六处(党外知识分子处)
负责联系和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及出国、归国留学人员的代表人物;负责开展对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调研并提出政策性意见;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提出我省制定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检查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知识密集型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统战系统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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